为进一步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充分调动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归侨侨眷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加大引进资金和项目力度,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团结、联络、服务侨商,拟成立菏泽市侨商投资发展促进会。
一、入会对象 1、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在菏泽市投资的企业或个人。 2、热心侨联事业的社会人士。 二、入会方式。 1.自愿报名。 2.经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 三、入会条件 1.自愿加入协会,拥护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2.凡华侨、华人及有亲属在海外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申请。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备相关资质。
四、有关要求 申请入会单位和个人如实填写《菏泽市侨商投资发展促进会会员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报送菏泽市侨联。 咨询电话:5310919 电子邮件:hzsqlbgs@163.com
附:菏泽市侨商投资发展促进会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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