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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推动《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纳入菏泽市“七五”普法内容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市侨联 发布日期:11-17
 

《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4年1127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市侨联为了强化对《条例》的宣传工作,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条例》,在牡丹广场悬挂《条例》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吸引了社会各界累计400多人参与;《条例》实施前后,市政府电子屏连续100天不继滚动播放;通过《菏泽日报》、侨联网站等集中宣传,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年初召开的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市侨联党组书记孟庆霞提交了“关于将《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纳入菏泽‘六五’普法内容的提案”,得到了市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条例》很快被正式列入菏泽市“七五”重点普法内容之一。为此,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将围绕《条例》的普及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根据不同的对象,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宣传,使各级各部门明确宣传《条例》的责任,更加重视侨联工作;使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积极投身到维护侨益工作中;使侨界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侨联工作,形成全社会“知侨、爱侨、护侨、兴侨”的良好氛围。

《条例》的深入普及,是我市侨界的一件大事,对于我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和侨胞的合法权益,充分涵养侨务资源;进一步凝聚侨心、争取侨力,加快我市“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目标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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