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加强归侨、侨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发展稳定服务;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鼓励、教育、引导归侨、侨眷发扬爱国注意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
(三)指导下级侨联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四)引导、协助海外侨胞与菏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菏泽投资服务;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菏泽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公益事业服务。
(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协商、推荐和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六)密切联系海外侨胞及社团,了解侨情民意,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有关法规和侨务政策的研究拟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侨务对台工作。
(七)研究新世纪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侨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
市侨联机关内设1个综合性办公室,负责市侨联的日常工作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格
菏泽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决算
第四部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收入决算数69.79万元,上年度收入为68.54万元,与上年度收入基本持平;本年支出数为67.04万元,上年支出数为66.09万元,与上年度支出基本持平。收入组成为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为9.78万元,当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为12.52万元。财政决算支出与年初预算作对比,减少18.22万元,减幅达21%,减少原因为2018年度机关人员调出等原因。
2、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市侨联2018年因公出国经费3.22万元,没有产生公车购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市侨联2017年因公出国经费1.35万元,没有产生公车购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8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省侨联机构改革中承接了原省侨办的海外社团联络联谊职能,本年度随省团出访国家增加。没有产生公车费用是因为2016年年中参与公车改革,公车上交,目前无公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是因为本年度召开会议较少。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4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年已经购置办公电脑和复印机设备,办公条件已经改善。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菏泽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无车辆,无自有产权办公用房,无大型设备。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菏泽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无财政拨款投资发展类项目,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第五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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